无论如何,在公司的财务上,如果累积赤字超过每月营业额的三倍或更多时,在资金周转和业务经营上,都会出现相当严重的危机,这时倒闭的征兆已很明显了。如前面所述,通常会出现下列情形: (1)为了解决资金周转的困难,不得不削价脱货求现。这样虽然能解决一时的困难,但是如果原料进价或人事费用依旧不变,其经营的利益等于零,甚至亏本。这种情况下,累积赤字永远无法解决。 (2)互相交换支票,当做客票使用的次数越来越多。在交易银行未发现前,或许还可以。一旦银行发现该公司没有持实际交易的期票前来兑现,就会对这些支票产生怀疑,如果不提出交易证明,就会拒绝对该公司继续融资。 (3)变更交易银行。因为原来往来的银行,发觉公司没有实际交易的远期支票,当做客票拿来融资。在此情况下,往往会停止贷款给该公司,因此不得不找其他银行去重新开户。 (4)急着催收客户的应收款。本来每个月的月底才通知客户付款,现在都改在每月25日就通知,而且越来越紧迫;最后甚至发生付现款就有回扣的情形。 (5)开始经营以前未做过的营业项目。比如说:专营食品批发的公司,现在也开始批发塑胶原料。这就可能有赊帐进货用现金脱售的嫌疑。 例如东京诚之印刷公司,以印刷各种杂志、广告海报和代客装订为主要业务。1981年1月期间,年营业额为32亿日元。 因为太过依赖国外订货,且管理和人事费用也高,以致与同业间的竞争力显得很薄弱,加上呆帐逐年增加。终于在经营困难,周转资金短缺下,于1981年春,开始使用和别人交换得来的远期支票,向地下钱庄调度现款;并且伪造假帐,后来公司信誉受损,终于在1982年4月,以负债29亿元日元宣布破产。 福井县的敦贺木材公司,于1982年5月宣布破产,负债总额为60亿日元。该公司进口北洋木材,年成交量高达33万立方米,在福井、敦贺两个港口,占起货量的40%。但因受过去数年来原木业的不景气影响,在1982年的决算书上显示,年营业额65亿日元中,亏损了25亿元,而累积赤字也高达日元21亿元,终招致倒闭的命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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